家住杭州市拱墅区的陈大伯今年80岁,想在离世后把存折上的钱给一个人。陈大伯告诉记者,这个人是他的“老婆”,二人在一起三四年了,感情一直很好。
陈大伯解释:“我前妻早些年走了,我还有一个女儿,她是有家庭的,平常最多来看看我,或者给我请个保姆。没有我这个老婆贴心,等我老了,都要靠她照顾。”陈老伯担心,因为二人没有进行登记结婚,怕自己走了以后,女友拿不到他存折里的钱。

记者联系了杭州市东方公证处,告知了工作人员陈大伯的需求。公证员方佳芸立刻联系了陈大伯,一番交流后,大致明白了陈大伯的意思——大伯丧偶后又找了个老伴,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在想立个公证遗嘱,去世后把部分财产留给现在的伴侣,想给她一个保障,所以想做公证遗嘱。方佳芸向陈大伯解答:这种情况是需要立一个公证遗嘱的,因为陈大伯和现在的老伴没有登记结婚,从法律上来说她不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如果去世后想把财产留给她,需要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方佳芸告诉陈大伯,杭州主城区四家公证处都能办理公证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