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4日,中国商务部连续发布第11号和第12号公告,将4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并同步出台针对性出口管制措施。对外经贸大学教授纪文华对此进行了分析,指出此次措施有三个显著特点。
首先,这是中国首次启用关注名单制度,开启了出口管制精准治理的新路径。关注名单的逻辑在于通过强化审查和风险评估,对最终用途不明、存在潜在军事风险的实体实施精准管控。这并不是直接禁止,而是严格审查。此外,被列入关注名单的实体若能切实履行配合核查等义务,可依规向商务部申请移出名单,经核实确认后可予移除。纪文华表示,提供合理可行的救济渠道体现了我国管制措施所蕴含的法治精神。
其次,对于被列入管控名单的实体,商务部采取了严格的禁止措施,彰显了制止日本“再军事化”和拥核图谋的坚定立场。这一举措明确表明了中国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地区稳定方面的决心。
最后,此次措施是对之前1号公告的升级版,进一步加强了对相关实体的管控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