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59岁男子在小区故意投放老鼠药致多只宠物犬中毒死亡的刑事案件。检方认为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结合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建议从宽处理。法院当庭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文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陈某文当庭未表示上诉,多位被害宠物狗的主人认可这一判决结果。

2025年9月2日上午9时许,在北京出差的阿芝一觉醒来,得知陪伴她多年的小狗雪纳瑞Booya当天在广州市南沙区某小区遛完回家后突发抽搐,并在送医途中死亡。当时拍摄的视频显示,小狗Booya发出难受的叫声,几分钟后就躺在地上四脚抽搐。阿芝的家人赶紧驱车把小狗送往医院,但到达医院时,Booya已经离开了。阿芝怀疑Booya是中毒死亡,联系了多家医院希望尸检,最终通过朋友在中山一家宠物医院保存了它的遗体和胃内容物。同一天中午,她在小区微信群看到有宠物狗疑似中毒死亡的消息,每过几个小时就有一只小狗死亡。于是决定报警查清原因。

龙女士也是同小区的居民,9月5日晚,她带了7岁的怀孕小狗珍珠在小区附近遛弯。晚上约10时许,珍珠反常地挠房门,身上非常脏,客厅和阳台全是呕吐物和排泄物。龙女士意识到珍珠中毒了,一边联系医院一边开车,晚上11点30分左右,珍珠在去医院的路上去世。9月6日晚,龙女士也决定报警,希望查清原因。

邹女士在9月9日才关注到小区有宠物狗接连死亡的消息。此前9月2日,陪伴她8年的柯基Rocco在出门活动后出现拉肚子等异常症状,赶回家时,Rocco已经去世。发现Rocco的活动区域和其他遇害宠物狗的活动区域重合后,邹女士也选择报警。

据多位被害宠物狗主人了解,至少有10位该小区的宠物狗主人在9月2日后以相似案由报警,这些宠物狗活动的区域基本相似。他们从经常投喂流浪猫的居民处了解到,这一时期后,小区内的流浪猫也显著减少。在未查明毒源的时候,小区居民遛狗时都给爱犬戴上了口罩等防护设施,防止它们误食毒物。
案件材料显示,警方在现场调查时发现了混有氟乙酰胺类鼠药成分的猪肉碎,3只遇害宠物狗的胃内容物中也检出了相同成分。氟乙酰胺类鼠药属于剧毒化合物,对人畜毒害较大,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售卖。
2025年10月8日,同一小区居住的陈某文向公安机关投案,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逮捕。陈某文投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2026年2月5日下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陈某文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决书显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5年9月2日0时许,陈某文因长期受小区内宠物狗的噪音、粪便困扰,将老鼠药与猪肉碎混合后,在广州市南沙区某小区多个地点投放了混合了鼠药的猪肉碎,意图将宠物狗毒死。检方认为陈某文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陈某文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检方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鉴于被告人亲属赔偿其中一名被害人并获谅解,检方当庭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庭审旁听人员表示,检方多次在庭上解释,以这一罪名对该男子提起公诉是因为该男子在小区内道路和小区外马路草坪绿化带等地投放鼠药,范围大且包含人员往来密集且有幼童经常玩耍过路逗留的地点,危险性大。
判决书显示,陈某文在法庭上认罪认罚,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其辩护人提出“被告犯罪动机特殊,主观恶性小,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已赔偿部分被害人”等意见,请求从轻处罚。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事实与指控一致,被害人郑某昌(阿芝的家人)、郭某立、戴某峰等人的宠物狗误食陈某文投放的猪肉碎后中毒死亡。综合本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文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帮助被害狗主推动该案的律师解释称,宠物狗遭毒害的案件中,大多数被害犬主人都卡在了证据收集这一步,投毒地点是否有监控、如何确定投毒者、怎样确定投毒剂量和危险品的种类,每一步都很难,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很多证据都会灭失。本案的多名被害狗主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比如,邹女士在爱犬去世后,想让它早日入土为安,当天就将它火化,错失了尸检的机会,难以提供完整的证据链。本案中宠物狗作为私人财产,认定其被害的数量是3只还是10只,在财产损失数额上,不会改变被告犯罪行为后果的严重程度,“量刑区间不会有实质变化。”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负责该案的工作人员表示,本案仅有三人提供了完整的宠物狗胃里内容物鉴定证据,其他被害宠物主人提供的证据不足,最终在判决书中,法院以“三名被害人等”的字样,充分含纳了受害人的范围。案件判决后,多位被害宠物狗的主人表示认可这一判决结果,不准备请求抗诉或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