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1.68万的器材植入体内后消失 手术器械疑云。单价1.68万元的微血管吻合装置在王海森的X光片上消失了。这种装置带有不锈钢针,不可能被人体吸收,唯一的可能就是手术时没有使用。尽管之前有人向他透露过这一点,但直到看到片子前,王海森一直都不相信。

王海森是木工,2018年在河南郑州的工地受了伤,电锯切断了他的左手拇指。工友把他送进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做手术,两个微血管吻合装置花了他三万多。因觉得治疗费用太高,手术完第二天他就办了出院。

三年后,在别人的建议下,他在老家医院拍了X光片。2025年12月底,王海森报了案。警方调查发现,从2016年到2025年,郑大一附院急诊外科原副主任医师王福建对94名患者实施了诈骗。2016年2月,王福建与医疗器械供应商达成20%回扣的合意,四年内在手术中使用了343个微血管吻合装置,收受回扣105万余元。其中94名手指伤患者使用的128个吻合装置,为明知不适用而计费,共计收取的205万余元后来被法院认定为诈骗资金。

而在案发前,王福建曾两次被患者联名投诉。为了防止患者拍X光片时发现,王福建把不能匹配使用的吻合装置缝在患者血管旁边的肉里。2025年12月,新京报刊发多篇报道后,王福建被停职调查。八个月后,郑大一附院决定恢复其诊疗活动,但王福建申请提前退休。2023年12月,退休一年半后,王福建被刑事拘留。2025年12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王福建构成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罪并罚处12年有期徒刑,罚款40万元。

2017年11月29日,医药代表何某帝接到王福建助理的电话,让他多送些微血管吻合装置到医院。当天进行的是彭先生的“断指再植”手术。彭先生提供的医疗费用清单显示,手术当日他使用的医用材料费共计14.3万元,仅微血管吻合装置就占了10.08万元。该装置单价1.68万元,术中使用了6个。术后彭先生委托律师欲将郑大一附院诉至法庭,并在律师指导下拍摄了X光片,发现术中使用的6个吻合装置都“消失”了。
该产品的代理商证实,微血管吻合装置为植入型医疗器材,患者拍摄X光片时会有显示。彭先生和王海森的情况并非个例。2018年,王海森被电锯伤到左手,导致拇指关节以上部位被切掉,工友将其送入郑大一附院急诊科。手术次日,王海森因觉得费用太高办理了出院手续。一年后,有人告诉他这个价格昂贵的进口器材并没有在手术中使用。直到2025年12月,王海森在老家拍摄了左手X光片,确认手术部位的确没有微血管吻合装置。
据警方查证,2016年2月22日至2025年7月17日,孙大伟向郑大一附院供应343个微血管吻合装置,共计527.44万元。按照单价20%的回扣计算,王福建拿走的回扣为105.488万元。此外,孙大伟曾向王福建的儿子转账50万元,该笔资金后来也被法院认定为受贿。孙大伟、李某春因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一年四个月的有期徒刑,被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10万元。
早在2018年,王福建就曾因“术中未使用吻合装置而计费”遭到患者联名投诉。一位兰考县的患者家属在网上发帖称,2018年4月份,他12岁的孩子因手指离断伤到郑大一附院就诊,断指再植手术费4.1万元,其中使用的一个微血管吻合装置高达1.68万元。事后证明手术中根本没有使用该器械,他向监管部门投诉,也没解决问题。后来,这位患者联系多名同样由王福建主刀手术的患者,决定联名投诉。
2025年12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予采纳王福建的辩护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最终判决,王福建构成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罪并罚处12年有期徒刑,罚款40万元。涉案赃款向郑大一附院追缴,不足部分,责令王福建退赔各受害人。王福建违法所得人民币1554880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