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两次延期开庭,2025年12月19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英才学校致13死4伤重大火灾案在方城县法院一审审理。庭审持续将近13个小时,并当庭宣判。方城县人民法院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李宇有期徒刑7年,判处被告人徐向阳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贾霞有期徒刑6年。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范永归等人的诉讼请求。

被告人李宇是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社区英才学校的实际控制人。2018年,李宇聘任徐向阳为该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日常事务。贾霞是该校小学三年级班主任,兼任宿管老师,入住小学三年级305男生宿舍。
12月19日晚,代理该案的律师臧梵清表示,判决结果在他的预料之中。开庭前,臧梵清曾表示希望达到量刑的极点,顶格7年。“如果有可能达到更高量刑,我希望更高,不能再出现这样的悲剧。”
回顾该起事故,2024年1月19日23时许,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一宿舍发生火灾,造成13人遇难、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40.5万元。这所学校是一所私立寄宿制学校,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可以留校寄宿,当时学校还未放寒假。出事学生多为三年级的男生。
事故发生后,省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涉事学校7名相关责任人员被依法控制。事故发生近两年间,官方未向遇难家长出示书面调查报告。直至开庭前两天,报告才得以公布。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官网公布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事发当晚共有304名学生、19名教职工在校住宿。当晚起火房间为宿舍楼三层305房间,房内住有33名三年级男学生和1名宿管员。火灾由一名学生在床上玩打火机引燃被子引起。火灾发生约15分钟后,才有老师拨打119电话报警,此时火势已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最终,火灾导致305房间13名学生遇难,1名宿管员、20名学生逃生,其中4名学生受伤;其余房间271名学生、18名教职工和宿管员疏散逃生。
事故调查组认为,英才学校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不足,未能有效组织人员疏散、控制火势发展。此外,学校长期违规办学,未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学生宿舍住宿人员严重超标,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
方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宇、徐向阳、贾霞明知砚山铺英才学校的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既不采取措施整改,也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均已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本次火灾事故造成13名小学生死亡、1名重伤、3名轻微伤,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对3名被告人应依法从严惩处。法院还禁止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从事教育教学相关的职业。
赔偿部分,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后,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与13名死亡小学生的近亲属签订赔偿协议,赔偿每名遇难学生近亲属各项费用130万元。上述赔偿款已于2024年1月支付完毕。臧梵清表示,法院驳回诉讼请求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若当事人已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达成赔偿协议并实际履行,法院通常不再支持其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但臧梵清认为,本案中的赔偿协议是原告被迫所签,不应适用此规定。
臧梵清还表示,涉事学校可能涉嫌其他新罪,掌握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证据,因该行为未过追诉期还可以继续追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作出规定,最高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臧梵清称,南阳市政府无法获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权,属于越权批复。国务院于2025年3月发布的《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规定》明确,国务院批复权仅可授权于河南省政府,并不可授权给南阳市政府。




